新上航(上航+东航)2010年9月10日(含)以后销售,2010年10月31日(含)以后开始旅行的客票 MU东方航空 774+781
F/FCH/C/CCH/Y/YCH 免收退票费
B/E/H 收取5%的退票费,不低于50元
L/M/N 收取10%的退票费,不低于50元
R/S 收取20%的退票费,不低于50元
V/T/W 收取50%的退票费,不低于50元
X 预售仓位 收取80%的退票费,不低于50元
航空公司客服电话:1015858
F/FCH/C/CCH/Y/YCH 免费变更
B-S 免费变更 不得签转
V-W 变更按Y舱价5%的收取,不低于50元(不得签转)
X 不得签转变更
备注:上航升舱只能到营业部或者机场办理升舱补差价,若出发地点没有营业部或者柜台的,可以办理升舱全退,详细注意需要咨询代理人后做出处理。